选题立足于近年来在国内外司法实践中频有发生的不适用停止侵权救济问题,在梳理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般理论以及比较法主要做法的基础上,分别从知识产权制度价值和功能、权利性质以及传统民法理论上为知识产权侵权不适用停止侵权救济提供了正当性依据。同时,在我国民法语境下,揭示了预防有发生之虞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措施的缺失及其可行弥补途径。最后,提出了明确的立法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