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末始,中国法律现代化改造无不以学习、继受西方法为基本取向。长期以来,立法者都将目光聚集在西方那些所谓的现代化法律制度上,过多地强调借鉴和移植,而忽视了中国民众活生生的社会生活,由此造成法律与社会的严重脱节。《江北县地方法院司法审判研究(1927—1949)》以民国江北县地方法院司法审判研究为题,试图对重庆市渝北区档案局现存的近两万件江北县地方法院司法审判案卷原始材料进行梳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