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义》以神开篇,这在柏拉图的对话中仅有,卷十还专门探讨了“神学”,为不虔敬之罪制定了法律。不过,在制定这一法律前,柏拉图先拟制了整部《法义》中“高贵和好的序曲”,也是长的法律序曲,其目的在于驳斥诗人的三个“神学”观点:诸神不存在,或存在却不关心人类,或关心人类但可用献祭和祈祷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