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行政法治以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性作用,构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应社会对政府需求的变化,现代公共行政领域出现了诸多新样态,行政法必须积极主动回应,有效地进行自我更新,反思并重构新的行政法制度以指导公共行政实践。本书以此为切入点,对行政手段、行政规制、行政合同、行政酌处、行政责任等在现代社会的法治样态及其革新加以分析探讨,并对如何发挥行政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提出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