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的精华在于设立总则编,总则编中的成就在于创立法律行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中突出的成就在于创立物权行为理论,而物权行为理论中精深、抽象、玄妙之处在于其无因性。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称其为德意志法系的典型特征。可以说,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是德国法的大成就,也是民法学界争议多、大的问题之一。争议的意义已超出了该理论本身,从民事理论建设方面,对它的深入研究不仅标志着中国物权法理论的成熟,而且将深刻影响我们对于德国法系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从民事制度建设方面,它关系到中国物权法许多具体制度的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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